近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医疗领域扩大开放试点政策,旨在深化医疗领域国际合作,提升国内医疗服务水平。该政策在北京、上海、广东自贸试验区及海南自贸港等地实施,允许外资企业在干细胞、基因治疗等前沿医疗领域进行技术开发与应用,并探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这一举措将促进国内外医疗技术的交流与融合,为患者带来更多国际先进的医疗服务和产品。